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聊城大学法学院:“3、15”普法校园行 |
| 宁艳萍 2008-03-16 01:2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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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上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,为了进一步地增强我校学生的维权意识,保护其合法权益,3月15日,由校维权中心和法学院的法律援助中心联合举办的“3、15”普法宣传活动在东校区老篮球场、西校区五四广场举行。聊城房产 {本文来自:聊城门户网www.Lc365.net} 聊城信息网 上午,校维权中心和法律援助中心的学生在东、西校区开办现场咨询点,由法学专业的学生为大家提供现场法律维权咨询服务。出乎意料的是,咨询现场异常热闹,服务人员忙得不亦乐乎。在为大家解答法律疑问的同时,我们的服务人员也教给了大家一些消费者的权利,例如:安全保障权、知悉真情权、自主选择权、公平交易权、损害赔偿权等,同时也告诉大家当我们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时,我们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:与经营者协商和解、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。聊城房产 {本文来自:聊城门户网www.Lc365.net} 聊城信息网 此次普法宣传活动,对于提高同学们的法律意识,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着重要的意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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